2019年1月9日,海关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2019年第14号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 自2019年2月1日起,新企业如果要办理海关注册登记的,直接在市场监管部门系统里勾选进出口发货人备案登记,然后补充其他相关信息,市场监督部门完成多证合一登记之后,与海关进行数据交换,海关收到信息后,就认为企业同步完成注册登记,企业就不用再找海关做备案登记啦! 好简单有没有?注册登记又少了一件事咯~ 其实最近海关动作频频,旨在提升服务,还实现了关检一体化,但关检一体化后海关服务在提升的同时,对于进出口申报中的违规行为似乎没有丝毫松懈,反而更加严格!近期上海和广州海关的多个行政处罚透露出强烈的严打的信号。这里有两个案例,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1 为多退税谎报货物,被罚三千余元 12月17日,上海海关官网发布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关于无锡XX服务有限公司、无锡XX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 无锡XX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作为生产销售单位委托无锡XX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收发货人,于2018年6月25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至美国一般贸易项下货物一批。 其中第二项货物为冷轧不锈钢板304,数量14287.12千克,申报商品编号72193390,对应出口退税率13%,价值C&F36432.16美元,计人民币232236.8元,出口报关单号222920180002377543。经查验,实际出口货物为金属支撑固定件,应归入商品编号7308900000,对应出口退税率9%。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无锡XX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罚款人民币3700元;对无锡XX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罚款人民币3700元。 如果说上述企业存在违报谎报,骗取退税额度的行为被罚款,那么海关的个别处罚甚至让外贸出口业体会到海关对于错报行为也是零容忍! 2 出口玩具数量申报少报了1个,被罚一千元 2018年12月26日,广东海关,一家家出口企业在一票货物为塑料玩偶的商品申报中: 申报数量为:970个,申报金额为:1455美金。 被查出实际数量为:971个,申报金额为:1456.5美金。 报了970个,实际971个,金额漏报了1.5美金。可能不少人认为这都不是个事的“小错误”, 但海关照罚不误! 根据这份处罚书显示: 仅仅因为申报时数量漏报了一个,被认定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了海关统计的准确性。根据海关相关处罚规定被罚款人民币壹千元整。 不少网友为其喊冤,不就多了1个,至于罚款1000元吗?有可能是仓库装箱数错了?或者是是供应商装的时候多了一个。真是令人心塞。 最近海关动作频频,在提高通关效率、提升服务的同时并未对进出口货物放松查验,老板们通关申报要长点心啊!不要心存侥幸,货物谎报瞒报或者不申报都是不可取的。更不要因为这些可避免的失误被罚款,影响了企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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