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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ECHA(化学品管理署)发布公告:首批SVHC通报截止

发布时间:2015-11-10

2011年6月1日,欧盟ECHA(化学品管理署)发布公告——首批SVHC通报截止。



公告里称,符合条件的物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向ECHA对授权候选清单物质(SVHC)进行通报。对于2010年12月1日之后归入授权候选清单的 物质,通报须在归入开始6个月内提交;而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的物质通报则须在2011年6月1日之前提交。ECHA提醒企业,尽管前三批38项 SVHC已经截止通报,另有8种物质截止期在2011年6月15日,相关企业应引起重视。



今年6月1日起,凡包含欧盟《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REACH法规)列为38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达到一定浓度、总量的产品,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通报,否则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欧盟2007年6月1日实施的REACH法规要求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化学品必须经过注册、评估等程序才可准入。



该法规实施后,先后多次更新SVHC名单,累计已经有4批、46种物质被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列入授权候选清单,其中前38种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比浓度超 过0.1%,且每年总量大于1吨的SVHC必须于今年6月1日前完成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通报的义务;总量不超过1吨的,如果消费者有要求,制造商或者进口 商必须在45天内免费传递相关信息。此外,还有8种SVHC必须在今年6月15日前完成通报。



据欧盟估算,每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为8.5万欧元,每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为57万欧元。欧盟REACH法规出台后,我国化学、化工产品出口成本平均增加了5%,超过100万种化工产业下游产品受到影响。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输欧企业,应主动了解自己原料所涉及的化学物质是否属于SVHC;输欧货物原料中,若包含欧盟REACH法规列为38种SVHC达到一定浓度、总量的产品,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通报,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检验检疫部门同时提醒输欧企业,不断关注该项法规的SVHC名单及候选名单的更新情况,以便提前应对。由于单一的企业根本无法承担高昂的检测费用, 因此可根据REACH法规“一种物质,一次注册”的原则,通过行业协会等方式进行联合注册,实现费用分摊,以降低对成本的影响。



据中国REACH解决中心——瑞旭技术SVHC项目负责人李兰芳介绍,在SVHC通报功能开放一个多月以来,全球已有数百家企业完成了SVHC通 报,通报物质包括硼酸、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邻苯二甲酸盐等,我国许多玩具企业、塑料制品企业等均已完成或者在积极应对通报。 从瑞旭技术统计数据来看,除了我国相关企业外,欧盟境内的进口商与生产商,日本、韩国、土耳其、美国等国的相关企业也在积极应对。



从SVHC通报物质与企业来看,SVHC通报存在行业的集中性,像硼酸就常在纤维素聚合物、陶瓷纤维等材料中添加;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氧化锆硅酸 铝耐火陶瓷纤维是常用的耐火材料的主体成分;而邻苯二甲酸盐(DEHP、BBP、DBP、DIBP)则是软塑料的常用增塑剂,在玩具等物品中经常检出。一 般来说,大件复杂物品需要通报的可能性比较小,材料较为均一的小件物品通报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尤其是材料均一、容易添加SVHC的产品。



目前欧盟已经公布了46种SVHC,还有8种已经通过公开评议,近期对外正式公布,到时将会增加到54种。根据欧盟REACH法规,欧盟主管当局(ECHA)将每年更新SVHC清单,最终可能达到2000多种。



在我国企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SVHC通报的阶段,瑞旭技术根据多年对欧盟REACH法规的研究与跟踪,提出以下建议:



一、企业须了解欧盟REACH法规,并及时跟踪法规进展



欧盟REACH法规是欧盟迄今为止最为复杂的法规,企业必须了解法规,及时跟踪法规的进展,根据法规对自己产品的规定来正确应对,这样才能避免盲目应对,造成企业不必要的贸易风险。



二、物品企业须了解自身产品SVHC的存在情况



根据法规规定,物品企业如果产品中含有SVHC,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需要通报:



1)SVHC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吨/年/生产商或进口商;



2)SVHC在物品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超过0.1%。



针对以上规定,企业须了解产品中SVHC的存在情况,瑞旭技术建议企业在了解SVHC时,企业可以先从供应链收集,再根据收集情况与SVHC的主要用途做一些必要的检测,这样既可以大幅降低成本,又能将供应商与企业紧密的联系起来,共同应对。



三、分析产品是否需要通报



如果SVHC已经达到以上要求,根据法规规定需要完成通报,但是如果该SVHC已经由其他人完成了注册,且包括了企业的用途,那即使企业的产品中含 有SVHC,且达到了通报要求,那该SVHC的通报还是豁免的。所以企业在收集完产品中SVHC存在情况后,需要了解超标SVHC的注册情况,包括注册用 途等信息。



四、积极与进口商沟通



企业应积极与进口商沟通,了解进口商是否已经完成通报,或者进口商是否有要求企业完成通报,如果没有,从法规的规定来说,应由欧盟进口商来承担,如 果进口商有要求,企业应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完成通报,否则企业将受到被高额处罚的贸易风险。瑞旭技术专(文章来源环球聚氨酯网)家李兰芳提醒我国企业: 近年来进入欧盟市场的环保门槛日益提高,特别是REACH法规已经成为影响最为广泛技术性贸易措施,中国企业不但应注意产品的安全性能,也应关注是否满足 环保性法规的要求,以免出口受阻。瑞旭技术将为我国企业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为企业顺利出口欧盟提供帮助。



延伸阅读



什么是SVHC?



根据法规57条,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



(1)第1类,第2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2类物质;



(2)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3)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4)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的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



SVHC清单发布过程



2008年10月9日,ECHA成员国委员会正式通过将15个高关注物质加入授权候选清单。



2008年10月28日,清单正式生效,企业必须为归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承担相应义务(SVHC第一批清单)。



2010年1月13日,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确认14种物质被归入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中(SVHC第二批清单)。



2010年3月30日,REACH法规的主管机构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将丙烯酰胺列入高关注物质。



2010年6月18日,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确定将8种物质列入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中(SVHC第三批清单)。



2010年12月15日,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第四批清单8种物质(SVHC第四批清单)。



责任和义务



从2010年1月开始:



物质:如果物质被归入SVHC清单之中,则物质供应商需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



混合物(即配制品):如果混合物本身不被分类为危险,但是其中至少含有一种SVHC,且单个SVHC的质量百分浓度在非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1%,体积百分浓度在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2%,则供应商在收到混合物的接收者的请求时,必须提供一份SDS。



物品:物品中含有SVHC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时,则供应商需向物品的接收者提供其可获取的充分信息,或应消费者请求,在45天之内向其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



在2011年6月1日前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总量大于每年1吨的SVHC,必须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



第五批七项SVHC即将公布



第五批SVHC清单7种新物质即将确定,含2种邻苯二甲酸盐,塑料行业表示“不惊奇”。



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5月31日发布消息,今年2月公布的第5批SVHC提案物质现已通过成员国审议,MSC会议一致通过7项SVHC,其中包括2种邻苯二甲酸盐,DHNUP和DIHP。



7物质分别为:
























































物质名称


EC/CAS


提议原因


用途


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2-ethoxyethylacetate


203-839-2

(111-15-9)


CMR


用于油漆、黏合剂、胶水、化妆品、皮革、木染料、半导体、摄影和光刻过程


铬酸锶

Strontium chromate


232-142-6

(7789-06-2)


CMR


用于油漆、清漆和油画颜料;金属表面抗磨剂或铝片涂层之中


邻苯二甲酸二 (C7-11支链与直链) 烷基酯(DHNUP)

1,2-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di-C7-11-branched and linear alkyl esters (DHNUP)


271-084-6

(68515-42-4)


CMR


聚氯乙烯 (PVC) 塑料增塑剂、电缆和黏合剂



Hydrazine


206-114-9

(7803-57-8;

302-01-2)


CMR


用于金属涂层,在玻璃和塑料之上;用于塑料、橡胶、聚氨酯 (PU) 和染料之中


1-甲基-2-吡咯烷酮

1-methyl-2-pyrrolidone


212-828-1

(872-50-4)


CMR


涂层溶剂、纺织品和树脂的表面处理和金属面塑料


1,2,3-三氯丙烷

1,2,3-trichloropropane


202-486-1

(96-18-4)


CMR


脱脂剂溶剂、清洁剂、油漆稀释剂、杀虫剂、树脂和胶水


邻苯二甲酸二 (C6-8支链与直链) 烷基酯,富C7 (DIHP)

1,2-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di-C6-8-branched alkyl esters, C7-rich (DIHP)


276-158-1

(71888-89-6)


CMR


聚氯乙烯 (PVC) 塑料增塑剂、密封剂和印刷油墨



二氧化钴(cobalt dichloride)早前被识别具有致癌性而纳入REACH授权候选清单,今年2月因其危险分类更新而进行第二次评议征询。最新确认该物质还具有生殖毒性。



5月18日的会议另外一致通过了4项ECHA测试提案决议和5项卷宗符合性审查决议。会议细节近期公布在ECHA网站。



欧盟塑料行业对ECHA成员国委员会通过DHNUP和DIHP两物质进入SVHC清单不感到吃惊。欧洲塑化剂协会一位负责人Maggie Saykali表示,这两种物质都属low phthalates,满足REACH法规第57(c)款的REACH候选清单进入条件,经过特定(文章来源环球聚氨酯网)测试,其生殖影响符合欧盟 CLP法规的1B类分类标准。这位负责人强调说,DHNUP和DIHP今后都不可能在欧盟境内生产制造,2010年第一批REACH注册截止时,这两种物 质也没有经过正式注册。



鉴于DHNUP和DIHP的CMR分类属性(致癌、致畸和生殖毒性)和未注册情况,它们在欧盟境内的制造及进口量不得超过每年1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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