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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超纤: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发布时间:2020-08-11

持本公司股份29,177,4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1%)的董事长尤小平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即自2020年9月1日起的6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32%)。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尤小平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尤小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尤小平先生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159,655,893 9.3708%
尤金焕 106,324,031 6.2406%
尤小华 75,411,932 4.4262%
尤小燕 39,404,433 2.3128%
尤小玲 39,404,433 2.3128%
陈林真 44,160,140 2.5919%
尤小平 29,177,427 1.7125%
合计 493,538,289 28.9677%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其中,尤小平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尤小平 29,177,427 1.7125%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尤小平
2、减持目的:用于员工激励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后发行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6,7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3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即自2020年9月1日起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尤小平先生在本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中出具《认购对象关于华峰超纤募集配套资金的承诺函》:“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认购的华峰超纤股份,亦不委托他人管理前述股份。” 尤小平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尤小平先生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其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尤小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尤小平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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