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印发《关于下达<鞋类通用安全要求>和<童鞋安全技术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消费函[2019]107号)。根据通知要求,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将牵头承担该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项目计划周期为24个月。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承担该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工作。鞋标委秘书处将按照《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做好相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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