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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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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

每月公布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2019年04月18日 08:47:05 来源: 温州网 记者 吕进科



  “温州蓝”近年来对于温州人来说,能见到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数据显示,2018年温州有347天空气质量为优良。市区环境空气AQI优良率达95.1%,排名全省第一。


  为让蓝天白云好空气常驻,温州日前制定出台了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举全市之力保卫“温州蓝”。计划到2020年,温州市区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保持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90%以上(全市控制在93%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得到有效控制。


  该实施方案还从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发展绿色交通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主要分为7大类25项措施。市本级要每月公布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


  2014年,根据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我市开展第一轮大气污染防治。5年来,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但对比省内其他城市,我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臭氧(O3)等污染物指标偏高。


  与上一轮行动相比,本轮的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将重点抓“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扬尘污染防治、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臭气异味治理等工作,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


  治理组合拳很给力


  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保卫“温州蓝”,关键在扼住污染的源头。温州这次治理的组合拳相当给力。


  对于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我市将加快关停、搬迁、改造或退出的进程,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根据今年3月省发改委发布的《浙江省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我省将组织各地对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对城市建成区内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和钢铁等重污染企业逐一登记,明确处置措施和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订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企业清单。


  对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我市将严格控制。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同时,对制鞋、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废塑料、气流纺等行业加大“散乱污”整治;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企业清洁生产,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天然气县县通指日可待


  燃煤大户将陆续被淘汰


  能源使用上要做“加减法”,一方面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另一方面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在这次的实施方案当中列出了时间表:2020年前,基本完成省级干线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5.7亿立方米。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42.8%以下。


  有几类“燃煤大户”将被陆续淘汰,其中包括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各地建成区的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


  温州市发展“绿色交通”


  7月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我市将鼓励水运、铁路运输等方式,其中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2020年全国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的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乐清湾港区物流园区建设衔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


  各地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到2020年,全市建成充电(加气)站76座,充电桩较2015年增加1.5万个。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具备岸电供应能力,建设岸电桩20个。


  强化烟尘治理


  推广使用新技术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推进露天矿山粉尘治理,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七个100%”措施,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2020年前,装配式建筑占比达30%,市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5%以上,县级城市达65%以上。渣土、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密闭装置。实施降尘考核,各县(市、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市综合利用率达到95%。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开展季节性巡查,严防因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造成重污染天气。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推进有机废气减排


  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将“提高”,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区,新建化工项目应进入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聚区块。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


  加快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减排。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制鞋、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整治,11个重点园区和集聚点要编制园区(集聚点)整治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任务。全面推进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汽修行业做到密闭操作、达标排放。到2020年,全市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禁止使用溶剂类内外墙涂料和溶剂类内外墙粘结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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