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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5-11-06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环办函〔2006〕466号



  关于征求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我局决定制定《合成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该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及有关材料印送你单位,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6年8月2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王瑾



  通信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称



  2. 《合成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 《合成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六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合成革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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