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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全面整治2608家涉VOCs企业

发布时间:2019-07-01

对工业企业VOCs(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全过程控制、建设VOCs在线监测监管平台……近日,石家庄市制定出台《石家庄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方案》,进一步加大VOCs综合整治力度。


全面整治2608家涉VOCs企业


目前,石家庄市现有涉VOCs企业2608家,主要为石油化工、医药、有机化工、农药、涂装、印刷、焦化、塑料制品、家具制造、木业加工、防水材料、汽修喷漆等行业企业,其中被列入省重点及排放量较大的企业267家。


根据《方案》,今年石家庄市将持续推进工业企业VOCs深度治理,完善重点VOCs排放企业管理台账,加强对涉VOCs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实现工业企业VOCs排放全过程控制;积极开展对涉VOCs重点企业绩效评估,实现科学差异化管理。


建立VOCs在线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对涉VOC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全面推进石化、焦化、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有效控制VOCs无组织排放。


对涉VOCs重点企业开展绩效评估


对2018年已完成绩效评价的110家制药、农药、化工企业,进行“回头看”年度评定,重新进行量化打分,确定企业评定等级。对不符绩效评价要求A类、B类的企业,取消错峰生产优惠政策。


对157家列入省重点及排放量较大的涉VOCs企业,实施绩效评估,对污染物排放不能达到规定排放限值的企业限期整改,实施深度治理,并按要求安装在线装置和超标报警装置。对未列入省重点涉VOCs的有机化工企业105家,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对污染物排放不能达到规定排放限值的企业限期整改,实施深度治理。


对市内五区140家汽修行业(含4S店)涉VOCs企业,实施绩效评价。对治理设施效果差,装备落后,对污染物排放不能达到规定排放限值的企业限期整改,实施深度治理,按照评定等次实施科学差异化管理。


同时,全面开展涉有机溶剂企业绩效评价,对未列入省重点和排放量较大企业的印刷、家具制造、涂装等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日用量大于30公斤)的企业,进行绩效评价。


5月20日至9月30日,在易形成臭氧的高温时段(10∶00-16∶00),对涉VOCs企业实施错峰管控,并按照“一企一策”制定措施。


高温时段,市内五区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革、印染、汽修喷漆等行业,调整生产时间;焦化、制药、化工等企业,夏季减少生产负荷,鼓励实施行业调峰;对处理效率较低、无法保证处理设施连续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整顿。


在38℃以上高温期间,将减少高温市政涉VOCs污染作业,禁止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户外作业。


建设VOCs在线监测监管平台


在汽修行业,推广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效率的涂装工艺;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对涉及喷漆的汽修单位,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VOCs排放浓度和净化率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在餐饮行业,餐饮单位要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排放油烟浓度不高于每立方米1毫克、非甲烷总烃浓度不高于每立方米10毫克;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取缔关停。


同时,年内将建立VOCs在线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对涉VOC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构建VOCs排放浓度、排放量、超标报警、LDAR管理数据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管控平台,推进智慧环保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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