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作为新兴的市场,近两年中印贸易发展迅速,商机无限。但印度港口、海关、金融政策之变态也是有名的。 上半年印度港口罢工刚消停几天,印度又一项清关新政出台。使出口印度的风险又增加一大截。 印度当地海关颁布了新的海关条例。自2017年4月起,收件人需在货物到达当地的第二个工作日前提交所有清关文件,否则将会有延误附加费产生。费用为头三天按人民币约530/1天收取,之后的将按人民币约1100/1天加收。据悉,该费用将由收货人承担,因此,请大家在出口印度时务必注意,提醒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当地前提供所有清关文件,避免延误及产生罚款。 另外,印度海关规定的货物退运非常困难。很多印度不良客商,也借助这一规定,诈骗中国的外贸企业。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有关退运等相关规定。 一、印度退运规定 1、出口商需凭原进口商提供的放弃货物证明、有关提货凭证及出口商要求退货函电委托船代理在付清港口仓储费、代理费等合理费用后办理退运手续。 2、如果进口商不愿给出口商出具不要货的证明文件,出口商可凭进口商拒绝付款或提货的函电或由银行或船代理提供的进口商不付款赎单的函电、有关提货凭证及卖方要求将货物回运的函电委托船代理直接向印度有关港口海关提出退运要求,并办理有关手续。 “也就是说外贸企业想退运就要客户出具放弃货物证明,如果客户存心想骗货的话,外贸企业是无法拿到这个证明的。”没有这个证明就只能要求银行或船代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手续十分复杂。 二、印度货物拍卖规定 1. 货物到港后可在海关仓库存放30天。 2. 满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 3. 如进口商在延长后的时间内仍未能按时报关提货,海关将再次(也是最后一次)向进口商发出催促提货的通知。 4. 如果进口商在接到海关第二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提货,也不做任何说明和申请延长,海关将拍卖有关商品。 特别注意:货物抵达印度港口,需要提前3天进行IGM(货物舱单申报),一旦注明了进口人编码(IEC编号),货权便已转移进口商; 此时,无论货主、货运代理或者船运公司,都无法控制货权,无论FOB或CIF条件下,无论提单是否“TO ORDER OF SHIPPER”(指示提单),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无论是L/C,D/P或者T/T,印度进口商都可以不退运,并且等待海关拍卖,低价获得货物。 可能不少外贸企业都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印度客人预付的货款收到了30%,货物已经在海上漂了,这时印度进口商发来一封信说要打五折。此时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再加上印度海关的退运等规定此时只能束手无策。